蓝绍会家
何素美家
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到来宾市看望慰问特困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蓝绍会、自治区道德模范何素美家属,向他们致以新春佳节的问候。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二处副处长黄程斌到蓝绍会家中,向蓝绍会转达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领导的亲切慰问和新春祝福,关切询问她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并代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送上帮扶慰问金1万元。黄程斌叮嘱蓝绍会大姐要保重好身体,在生活中要切实发挥好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带领村子里更多的人共同致富。
蓝绍会,女,1959年生,来宾市忻城县北更乡塘太村村民。2005年塘太村建成五保村以来,蓝绍会家庭自愿承担照顾村里11位孤寡老人的重任,把这些老人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把五保村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她家不仅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一日三餐,还自掏腰包为五保村购买了沙发、电视等日常用品。这些年来把所得荣誉奖金也全部投入到“五保村”这个家的建设中去,还出资帮助老人们看病、为过世老人送终等,被当地村民亲切地称为“孤寡老人的好女儿”。
在何素美家,黄程斌代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向何素美家属送上帮扶慰问金2万元,关切询问何素美家属的身体与生活状况,并叮嘱何素美的儿子要传承母亲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精神,要尽自己所能,帮助身边更多的人。
何素美,女,1954年生,忻城县遂意乡弄江村江那屯村民。2007年12月28日下午,弄江村傍岜一带荒岭发生火灾,山火借助风势愈烧愈烈,山上生态林有被烧毁的危险。正准备上山砍柴的何素美听到“火烧山”的呼喊后,立即扛着扁担拿着柴刀往山上跑,并呼喊附近的村民一起赶去救火。到达着火点后,何素美奋不顾身,快速挥动手中的柴刀割防火隔离带。正当何素美奋力挥刀专心割防火隔离带时,一块突然滚落下来的石头将何素美砸成重伤。灭火队员立即把她送至医院,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2007年12月31日牺牲,年仅53岁。何素美勇灭山火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精神被当地群众广为传颂。
让德者有得,让好人好报,此次慰问活动让蓝绍会与何素美家属深受感动,他们表示感谢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他们的关怀,他们今后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帮助他人,快乐自己,对社会作更多贡献。
责任编辑:卢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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