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未成年 推进项目快落实
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携手合作——
2019年12月30日下午,关于构建来宾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座谈会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会上,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据了解,《合作协议》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专业化和客观性原则,根据来宾市目前工作实际,整合社会专业志愿服务力量,依托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如物质救助帮扶、心理干预矫治和社会观护等必要的社会服务,同时在学校、企业等场所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全面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帮扶。
《合作协议》中提出,针对目标对象及重点青少年群体建立全市统一的集摸排、发现、介入、帮扶、转介、跟踪、评估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分层分级的“检察官 团干部 司法社工 志愿者”未检工作模式,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等工作联动,深化“法治进校园”、校园欺凌整治、“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等具体项目的合作。
据统计,目前来宾市户籍未成年人64.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3.9%,其中70%左右的未成年人为在校学生。截至2019年12月,全市6个县(市、区)均已成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市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家、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18家、市级青少年维权岗49家;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合山市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市127所学校成为“零犯罪学校”。(杨宇婷)
责任编辑:卢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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